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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付即出现地库漏水、房间渗水的情况,其原因可以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房屋非主体结构存在问题,第二类是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但不论是哪种原因导致漏水,业主均有权拒绝收房。

首先,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有房屋交付条件与房屋查验等相关条款的约定,如果是房屋非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导致渗漏,如防水层质量存在问题、管道破裂等导致屋面、墙面、地面渗漏,业主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及维修费用,在相关问题修复后,开发商需要对房屋再行交付,并且,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相关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第六百一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业主也有权要求开发商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是因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导致渗漏,则说明房屋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业主自然有权拒绝收房,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在确认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的情况下,业主可以直接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开发商主张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损失。

但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交付房屋往往说明该房屋已经验收合格,因此,在此阶段对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进行认定,一般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质量问题进行鉴定,从而会产生相应的成本且涉及到鉴定结论的认定问题,最好是由开发商进行出资,寻找开发商与业主都认可的鉴定机构,从而保障鉴定结论的公正性。

最后,不论是前述哪种原因导致房屋出现渗漏,业主都要及时做好取证,如可以通过拍照片或者录制视频的方式将具体的问题记录下来,以书面函件的方式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应义务。并且,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发送书面函件的期限、送达地址等有相应要求,业主需要依据约定在期限内发送,需要注意的是,发送书面函件时也要做好取证,务必用EMS发送,并在邮单上写明邮寄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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