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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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年,女高材生胡某艳改良可治“猫传腹”病的化合物分子式,此后尝试申请兽药审批。但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将对猫无危害的该化学物质,作为添加剂,加在已经取得合法生产批文的另一款兽药中进行生产。在查获之前,该药已经销售了一千多万元。

诚然,胡某未经批准,将产品进行销售,但是该案的关键问题在于:

1 胡某制作的是假药吗

2 胡某制作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吗?

3 如果是假冒伪劣,为何又能救猫呢?

此外,从新闻报道内容了解,此药非但不假,反倒有着非常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那么我们要问,在当今中央反复强调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的今天,这个药为什么审批如此之慢?为什么没有尽快让产品走向市场,而成为一个所谓的违法案例呢?

总之,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无论是执法者还是违法者,这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同时在营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也不仅仅是空喊口号,更要政府相关部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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