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财政局精心组织,超前谋划,实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截至6月13日,全县共发放2023年全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70.61万亩,补贴金额1412.24万元,全县67105户种粮农民从中受益。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一次性补贴工作有序开展。该局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专题工作会,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举措,明确补贴对象、补贴依据和实施步骤。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村入户宣传补贴发放标准,现场解释政策要求,及时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积极性,有效保障该项补贴核实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规范操作,确保一次性补贴高质高效发放。为了做到高质高效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该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响水县2023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及补贴标准计算方法,补贴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村组登记、镇区审核、张榜公示、县级汇总审定等程序。要求各镇区、各村居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执行补贴政策,保证采集的面积真实、精准、完整。相关部门设立了专题工作QQ群,定期交流、通报工作内容及进度,确保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按时打卡发放到户。此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一次性补贴精准发放。此次补贴发放工作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因此,该局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明确“六个严禁”,即: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严禁将未种粮等不符合要求的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村干部收回农户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严禁将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严禁将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用于其他农业补贴等。并在响水日报、政府网站、便民公示栏上公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电话咨询和反映问题,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还将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孙文全 刘中勋)

关键词: